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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高科集团党委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60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7日至6月1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武汉高科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多次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原因,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集团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高管任副组长,各部门、各所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和《武汉高科集团党委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时限,逐一分析症结原因,逐一制定精准有力的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集团党委以巡察反馈意见为行动指令,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彻底不罢休。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与此同时,同步推进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体干部职工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各项工作健康快速推进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 关于“做大国有资本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光谷发展,寻求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资产及项目注入。二是转变开发模式,提升收益水平。三是强化产业投资功能。以产业投资和资本运营扩大资产规模和营收规模,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四是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五是拓展业务品种,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六是转变业务模式,提升资产周转水平。七是学习借鉴国内同类型标杆企业的经营理念、业务模式、资产运营、绩效管理等先进经验,运用到集团经营发展,寻求快速提升业务规模及经营能力的方法。

2. 关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引导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在制度体系层面明确集团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聚焦和引领作用。二是持续加大产业投资力度,尤其是高科技产业投资力度。三是围绕东湖高新区“221”产业体系开展投资布局,推动产业与资本协同发展,充分发挥产业投资效能。

3. 关于“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 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专题报告会,组织“第一议题”专题学习《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科学指南》,切实提高集团及各所属企业学习运用科学思维的能力,以及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工作的水平。二是进一步明晰党委落实“前置程序”的权力边界和责任清单,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及落实“前置程序”的操作指引。三是完善相关制度,研究制订《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修订完善《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方式及议事程序,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四是分类指导相关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中关于党建工作的内容,确保发挥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领导作用。

4. 关于“‘两非两资’清理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集团本部直投企业及各所属全资控股公司投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稳步推进“两非两资”非正常经营企业的清理清退工作,按照“成熟一批清退一批”的原则,依法依规推进和促进集团经营性资产良性化发展。二是根据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统筹推进各国有平台职能划分及主营业务核定进度,结合集团自身发展需要,稳定推进各项申报的主营业务及培育主业有关工作。三是紧紧围绕主责主业范围推进经营发展,加大清理与核定主责主业范围不相符的非正常经营投资企业的清理退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推进经营性资产的良性化发展。

5. 关于“投资风险管控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增加投资风险控制议事机构,明确风险控制专责部门和岗位,健全风控体系。二是建立健全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研究制订《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投资管理制度,并对集团原有《产业投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围绕股权投资建立系统性的管理制度。三是优化现有投资决策流程。四是建立投前投后一体化及投后定期汇报总结机制。

6.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制订了《武汉高科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4项制度,进一步提升集团意识形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就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切实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督促指导,精准助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三是制订《武汉高科集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集团网络安全系统的软硬件设施,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7.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抓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武汉高科集团党委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武汉高科集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考核办法》,明确集团党委、党委班子成员的责任,并完善考核机制。二是研究制订《武汉高科集团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集团党委、党委领导班子带头主动接受监督。三是成立武汉高科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四是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多举措,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五是健全完善廉政风险排查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8. 关于“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方位筑牢廉政纪律防线,分级分类深入开展新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日常谈话等。二是利用好基层廉洁阵地建设,推广清廉建设有效做法,坚持以教倡廉。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2022年武汉高科集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考核办法》。四是深学细悟筑牢思想底线,召开专题会和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忏悔警示材料、纪法知识线上答题、“汉上清风”清廉主题书画作品展等活动,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全面提升纪检队伍的业务水平。五是在考核办法中明确被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对做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主体责任。

9. 关于“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国家、省、市、东湖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的学习,提高对规划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认真梳理集团“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向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分类整理汇总。三是认真研究完善集团“十四五”规划,审订印发,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引。

10. 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指导各所属党组织根据集团印发的《武汉高科集团2022年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关于做好下半年党建重点工作的通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单位2022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并按照月、季、年分解任务和推动落实。二是已将制定本单位的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主体责任清单纳入各所属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考评范围。三是加大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力度,增强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1. 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武汉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政治自觉。二是组织相关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就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题会议研究,重点对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三是抓好建章立制。督促指导相关党组织制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体系。

12. 关于“‘两个1%’党建基础保障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集团各所属党组织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保障党建活动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编制2022年度党建经费使用计划。二是选派集团专职党务工作者参加武汉国资系统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业务培班,切实提升党务工作队伍专业素养。三是印发《关于做好下半年党建重点工作的通知》,对党建活动经费保障作出明确要求,及时提醒反馈,严格落实基础党建保障工作。四是将党建经费保障和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重点项目考评办法。

13. 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推动进展滞后项目加速建设。督促相关子公司逐一分析项目推进滞后原因,全面准确查摆问题,分类制定合理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建立责任分解、过程督办等工作机制,有序推进任务落实。二是对集团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对于查摆到的其他存在问题的项目,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定期开展检查。三是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每日更新汇报重点项目实质进展,每周汇总并开展进展督查,日常开展检查,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安全有序推进。四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考核,集团各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干部考核评价管理制度,切实促进干部转作风、强担当、提质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武汉高科集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放大巡察效应,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进一步增强整改力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以及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紧抓问题不放,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作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自觉把管党治党责任紧紧抓在手上,以促进集团中心工作为目标,通过制度规范、监督检查、整改纠风,层层传导压力,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集团全体党员干部,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营造良好企业党风政风。

(三)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管用的集团制度体系。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

(四)运用成果,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使巡察整改的成效体现在集团各项工作中。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全力推动集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服务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建设发展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7—87592019(接听时间为:8:30—12:00,14:30—17:30);邮政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二路8号B14栋5楼;电子邮箱:shiweixc_6@whgk.com。

中共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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